离婚,在普通人的心目中,一直个不好听的字眼。可是对于那些在婚姻受尽苦难的夫妻来讲可能就是一种解脱。下面,大家一块儿认识一下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是什么样的吧!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哪个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置。但避免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包含: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常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出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你还在为婚姻法财产分割而烦恼吗?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用的结婚以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作者按:我觉得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他们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