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阳法院审结一块以“恋爱”为名推行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一千元。
事件回顾
2024年至2024年间,朱某谎称自己经营服饰店和烟酒店并拥有名牌轿车等,虚构自己“成功人士”的身份,打着交友、恋爱的幌子,骗取多名女人信赖后,以各种理由借款、为其吃住消费买单,甚至借用手机打电话后拒不归还。
2024年受害者:钱某
朱某在与被害人钱某谈恋爱期间以汽车损毁需要维修为由骗得人民币900元,并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名骗得钱某手机后逃离当地。
2024年十月-2024年9月 受害者:张某
朱某化名“陈甲”与张某交往,谎称买奔驰车导航仪、表弟女友打胎等,骗得张某人民币5.7万元。
2024年 受害者:宋某
朱某第三化名“陈甲”与宋某交往,以银行卡被冻结、买药、开车撞人需要赔钱等为理由骗得宋某人民币5600元,后经宋某催要钱款,朱某无奈归还了1200元。
2024年5月-8月 受害者:王某
朱某与王某交往,谎称去医院看朋友、为爸爸买腰带、手机支付受限等,多次骗取王某转账或为其吃住消费付款,共计人民币1.1万元。
2024年7月 受害者:史某
朱某化名“陈乙”与史某相识,声称可以帮助史某的爷爷去南京医院看病,以微信支付受限为由骗得史某人民币1400元。
2024年8月-11月受害人:项某
朱某与项某交往,以为朋友生日、修理汽车、看病为由骗得项某人民币2.9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别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构成偷窃罪。
溧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偷窃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并责令被告人朱某退赔六名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官说法·
在婚恋诈骗案件中,受害者总是会被犯罪分子编造的不真实身份和人设所蒙蔽,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真挚的感情是打造在双方彼此知道的基础上的,在婚恋时要先知道他们的基本情况,多一份冷静和清醒,谨慎防范上当被骗。假如发现上当被骗了,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准时报案,运使用方法律方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