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以后,忽然有一天你被告知前女友私底下欠下了巨额债务,而法院认定这类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你也得承担,这种“被负债”的案例近年来愈演愈烈,而其中大部分是借助了中国婚姻法24条。对于饱受诟病的“24条”,现在最高法终于站出来讲了解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倡导权利的,应当按夫妻一同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是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倡导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倡导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新司法讲解发布之后,婚姻法24条的修改愈加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离结婚以后还要莫名其妙给前女友还债务的如此的社会不公现象也将大大降低,由于讲解中明确规定了,除非夫妻二人同时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不然不再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也就是说,离婚之后终于可以不需要再给“渣前女友”还债了,这是司法规范适应人民思想水平、社会生活而做出的一大要紧改变,值得大家鼓励。